安监局副局长岗位责任制

  一、协助局长抓好局机关全面工作,做好分管工作;

  二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完成局长交给的各项工作;

  三、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规宣传工作,组织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,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;

  四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,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;

  五、协调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,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原则进行调查并拿出处理意见,同时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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